
時間:2021-08-03 作者:港勤商務 瀏覽:
香港企業(yè)何時必需財務審計?

香港公司注冊后,每一年務必開展一次以法律規(guī)定財務審計尺度呈送財務報告。一般的做賬是公司成立后的12個月上下,即年檢期內另外開展第一次會計賬務處置,第一次帳期一般提議挑選在18個月之內(包括18個月)。
香港政府部門的財政局的清理日為一般為每一年的4月1號至第二年的3月31日,一般在每一年3月31日,許多 香港企業(yè)都是會接到香港稅局傳出的納稅申報表,以表要做賬納稅申報。
如果有國內總公司或是關聯(lián)企業(yè)提議用12月31號日為結帳日,便捷之后做合拼,或是關聯(lián)賬務的解決。
要是沒有一切關聯(lián)企業(yè)提議挑選3月31日為結帳日,由于香港政府部門的財政局的清理日為每一年的4月1號至第二年的3月31日,且香港薪俸稅的申請期內必定是4月1號至第二年的3月31日,假如企業(yè)有職工工資,有利于申請。
這兩個時光還有一個益處便是稅表能夠申請辦理延期(有稅收代表全主動延期,無稅收代表申請辦理延期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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